各教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努力成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教学〔2024〕100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要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和引领性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情趣高尚,牢固树立认识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
5.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6.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政治素养、品行操守、学习成效、服务奉献、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受师生认可和赞誉;
2.勤奋刻苦,矢志奋斗,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在所学专业领域有建树、有成果,成为学习的先进表率;
3.学以致用、回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优异,事迹突出,运用所学知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4.体魄强健、情趣高尚,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审美情趣,躬身劳动实践,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5.探索创新、勇攀高峰,勤于钻研专业知识,善于吸收前沿成果,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学校将从三好学生中择优评选出1—2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推荐上报。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
5.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
3.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
4.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
6.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集体)申报
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个人和班集体可自主申报,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交于教学院。
(二)教学院评选
1.各教学院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可吸纳教学、科研等部门和教师代表参加。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过程中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
3.各教学院从三好学生中推荐一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见附件4),学校将择优评选出1—2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公示及上报
1.学校及各教学院要对拟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在单位网站和宣传栏进行公示,教学院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学校公示期不得少于五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2.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集体,各教学院要认真组织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5)、“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6)、“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7),以上材料于4月29日前上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侯凯中老师处,电话0377-62076533,邮箱:nylgxsc@126.com。
五、表彰
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将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
六、相关要求
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把评选过程与学生成长教育紧密结合,做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青年大学生自觉向先进对标看齐,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附件:
1.教学院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
5.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信息填报汇总表
6.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汇总表
7.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4月15日